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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3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最新调整,这些08/16/19类产品将不再强制认证!


2022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针对3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进行了最新的调整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技术和产品发展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将安全风险较高的锂离子电池、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对安全风险较低、技术较为成熟的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等9种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调整优化强制性认证程序,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获证前工厂检查,结合企业信用状况、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获证后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一、不再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9种)

1. 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1)
2. 音频功率放大器(0802)
3. 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
4. 电子琴(0813)
5. 无绳电话终端(1604)
6. 数据终端(1608)
7. 多媒体终端(1609)
8. 入侵探测器(1901)

9. 防盗报警控制器(1902)


二、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2种)


1. 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2. 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
三、普偌米斯温馨提示:

1、针对已经出厂的产品,在CCC证书有效的情况下,无需做任何处理;

2、针对在生产的产品后续出厂的产品不允许打上CCC标志;


从国务院文件发布之日起划出去的08/16/19类产品停止一切相关产品强制认证活动,企业有需求可申请自愿性认证。新增电池类产品由于证实施规则更新等因素,预计90天之后可以开展强制性认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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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3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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